陕西省养生协会主办

陕西省养生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入会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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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养生协会第五届理事会

入会函

 

陕西省养生协会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登记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1610000661175473Y,成立于2007年3月31日。是由陕西省内从事健康养生行业的企事业单位、大专院校、相关经济组织、个体工商户及医疗卫生、中医药、食品科研开发等领域的专家学者、企业家和知名人士等自愿组成的全省性、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社会团体。被陕西省民政厅授予“AAA级社会组织”。

协会以“认知生命,觉醒生命,养护生命”为宗旨;以“弘扬生命智慧,助力养生行业健康发展”为使命;为会员提供多维度的健康指导方案及落地服务,为企业发展赋能,提供宣传和推广的平台,开展咨询、资源对接、培训等服务,加强与政府联系、宣传贯彻相关政策,广泛与其他组织合作交流,开展大健康领域相关推广活动。规范行业自律,引领健康航标;为生命赋能,为健康服务。

特诚邀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和个人加入陕西省养生协会,共谋行业发展,共享健康盛世。

(一)团体会员权利

 一、会长单位

1、授予“陕西省养生协会会长单位”牌匾证书。

2、企业负责人可优先被推荐为副会长候选人。

3、为企业负责人免费提供一次一对一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方案。

4、赠送企业负责人特殊福利:免缴安心预付会员门槛费5万元,免费开通“安心VIP”资格,(可享有多项优惠和特权,具体内容附后)

5、协会自媒体等平台为企业免费宣传推广并促销售。

6、符合条件的产品、品牌可申请为协会优选产品或品牌。

7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、企业家策划编印专刊。

8、专家智囊团免费给与企业诊断服务一次。

9、赠送企业专业培训课程一场,如:品牌建设,营销策划,短视频策划、拍摄、剪辑,健康讲座等。

10、免费为企业量身定制文创作品一幅。

11、为企业员工和客户组织健康沙龙、养生营或疗愈课程,帮助打通客户共识。

12、会长俱乐部沙龙、会员活动日走进企业,对接有效资源。

13、为企业组织相关专家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产品召开论证会,赋能项目和产品价值。

14、企业承办的健康主题活动,协会作为主办方支持、协助策划、邀约领导专家出席。

15、企业员工及客户享有健康服务优惠政策。

16、在协会职能范围内,全力维护会长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
二、副会长单位

1、授予“陕西省养生协会副会长单位”牌匾证书。

2、企业负责人可优先被推荐为理事候选人。

3、为企业负责人免费提供一次一对一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方案。

4、协会自媒体等平台为企业免费宣传推广并促销售。

5、符合条件的产品、品牌可申请为协会优选产品或品牌。

6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、企业家策划编印专刊。

7、专家智囊团免费给与企业诊断服务一次。

8、赠送企业专业培训课程一场,如:品牌建设,营销策划,短视频策划、拍摄、剪辑,健康讲座等。

9、免费为企业量身定制文创作品一幅。

10、会员活动日走进企业,对接有效资源。

11、为企业员工和客户组织健康沙龙、养生营或疗愈课程,帮助打通客户共识。

12、为企业组织相关专家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产品召开论证会,赋能项目和产品价值。

13、企业承办的健康主题活动,协会作为主办方支持、协助策划、邀约领导专家出席。

14、企业员工及客户享有健康服务优惠政策。

15、在协会职能范围内,全力维护副会长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
三、理事单位

1、授予“陕西省养生协会理事单位”牌匾证书。

2、企业负责人推荐为协会会员。

3、为企业负责人免费提供一次一对一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方案。

4、协会自媒体等平台为企业免费宣传推广并促销售。

5、符合条件的产品、品牌可申请为协会优选产品或品牌。

6、会员活动日走进企业,对接有效资源。

7、企业员工及客户享有健康服务优惠政策。

8、在协会职能范围内,全力维护理事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
四、会员单位

1、授予“陕西省养生协会会员单位”牌匾证书。

2、企业负责人荣任协会会员。

3、协会自媒体等平台为企业免费宣传推广并促销售。

4、符合条件的产品、品牌可申请为协会优选产品或品牌。

5、企业代表优先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活动。

6、在协会职能范围内,全力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
(二)个人会员权利
  一、享有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二、获赠会刊及养生书籍;

三、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;
  四、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政策,如:就医绿通服务、陪诊服务、养生指导、健康管理、相关培训和认证、技能比赛、荣誉称号等;
  五、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  六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   

(三) 会员义务
  一、遵守协会章程。

二、积极传播协会宗旨,维护协会品牌形象。

三、积极协助协会在当地区域的各项工作。

四、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,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加入协会。

五、及时向协会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可供会员共享的合作信息。

六、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  七、按时缴纳会费。逾期1年不交纳会费及不参加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书牌匾。

 

(四)会费标准

会长单位:      20000元/年

副会长单位:    10000元/年   

理事单位:     5000元/年

会员单位:     2000元/年

 

 (五)会费缴纳方式

一、银行汇款

开户行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尚德路支行

账  号:102008718419

户  名:陕西省养生协会

二、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

任霞秘书长  029-87438715   15398007868(手机同微信号)

 

 

陕西省养生协会

二〇二五年三月